根據學校《關于開展2021年度實驗室安全與管理信息化終端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實設處函〔2021〕30號)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與建設目標
2021年度建設項目擬按公共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建設項目、實驗室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和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建設項目進行分類建設。項目建設以配置實驗室視頻監(jiān)控、門禁、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器、設備電源控制器等信息化終端為手段,著力推進實驗室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與大型儀器開放共享平臺各核心模塊在二級單位的落地實施工作。
具體建設目標如下:
(一)公共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建設項目
擬立項建設3-5項,面向校級及以上公共基礎實驗教學中心,以加強實驗教學信息化管理、推進實驗室開放為目標。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建設項目
擬立項建設5-7項,面向涉及有毒有害氣體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實驗室,以加強實驗室重點危險源安全管控、落實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建立安全責任追溯機制為目標。
(三)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建設項目
擬立項建設8-10項,面向納入學校實驗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平臺的大型儀器設備所在實驗室,以推進實驗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提高設備利用率為目標。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制定科學、可行的項目建設方案,并指定專人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確保信息化終端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安裝并投入使用。為方便與系統(tǒng)和平臺的對接,信息化終端設備擬由學校統(tǒng)一招標采購,各單位負責具體安裝。
(二)申報單位應具備項目建設方案實施所需的制度、資源和人力保障,能夠確保在學校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實驗室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實驗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平臺的部署及核心模塊的試運行工作,并達到學校立項建設目標。各類型項目具體任務如下:
1.公共基礎實驗教學建設項目須本學期內完成學校實驗室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實驗教學管理、實驗室開放預約管理、智能物聯網管理模塊以及移動應用平臺的試運行,做到自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開始用系統(tǒng)進行實驗課表安排等,且所轄實驗室全面實行線上預約開放。
2.實驗室安全管理建設項目須本學期內完成學校實驗室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實驗室安全巡檢、耗材與?;饭芾?、智能物聯網管理等模塊以及移動應用平臺的試運行,自本學期開始做到危險化學品動態(tài)臺賬等進系統(tǒng),且自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開始實施精準到實驗室的安全教育與準入制度。
3.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建設項目須本學期內完成學校實驗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平臺中設備管理、設備預約使用、用戶管理等模塊的試運行,10月底前完成本單位所有共享設備平臺信息更新,及所轄設備機組開放共享權限的授權工作。
(三)建設項目采用校院共建模式,鼓勵各申報單位對項目提供配套經費。為確保設備采購與建設進度,單位配套經費須于10月底前投入到位。學校將根據各單位項目建設方案和配套經費情況擇優(yōu)支持。
(四)其他說明
1.上學期學校已在部分學院安裝的設備電源控制器,直接納入本年度項目支持范圍,本次無需重復申報。
2.項目建設方案須與本單位實驗室準入制度、實驗室及設備開放管理制度相匹配,并充分利用本單位現有信息化設施,在保證管理需求的基礎上避免過度配置和資源浪費。
3.實驗室門禁、監(jiān)控等要充分考慮實驗室布局,合理規(guī)劃所需數量和安裝位置,尤其是危化品操作區(qū)域、重要儀器設備、管制化學品存放區(qū)域、氣瓶存放區(qū)等重點部位,應確保做到全覆蓋、無死角。
三、申報要求
(一)公共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建設項目需以實驗中心為單位申報,其他兩類建設項目需以學院為單位申報。
(二)各單位需按要求填寫《2021年度實驗室安全與管理信息化終端建設項目申報書》一式5份,申報匯總表一式1份。所有申報材料請用A4紙雙面打印、用檔案袋裝好,并將《申請書》封面(復印件)貼于檔案袋的正面。
(三)申報材料請各單位于10月7日上午12:00前送教學科研部教學科(西辦公樓211室),材料電子版發(fā)skdjnxqjxk@sdust.edu.cn。
聯 系 人:范明芳,陳 言,
聯系電話:58863179。
附件:
1.2021年度實驗室安全與管理信息化終端建設項目申報書
2.信息化終端類型及主要技術參數
3.實驗室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實驗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平臺核心模塊及基本功能
4.2021年度實驗室安全與管理信息化終端建設項目申報匯總表
教學科研部
2021年9月29日